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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日記

從大學畢業到現在,陸陸續續用過一些香水

是個戀物的人。

無法抵擋美麗的名字,美麗的味道,和華麗的外表的誘惑

無法忘記聞到好聞的香味時興奮的心情。

以及生命中的一個個小細節。

開始寫個香水日記把
Shalimar的故事:传说印度大帝沙杰罕极宠爱他的妃泰姬,这位在他的王国里呼风唤雨的帝王,依然如世间任何平凡男子般,竭尽所能地,希望博得美人儿欢欣。为此,他下令建造了许多美丽的花园,在这里,他与泰姬携手漫步,唱唱低语、倾诉爱意,在这个他深深迷恋的女人眼中,他发现了另一个更美丽的世界。这些留下俩人足迹的花园,就被命名为SHALIMAR,SHALIMAR是梵文,原意为爱的神殿。帝王与他的妃子以及他们的王国,已随著岁月消逝但是浪漫的爱情故事却成为人间传颂的美丽传说。

喜歡上嬌蘭是一瞬間的事。

只因爲一篇訪談。

只因爲一句話。

“嬌蘭的香水,是可以代代相傳的。就好像一千零一夜。祖母,媽媽和孫女的第一瓶香水都可以是它。”

這句話多麽的擊中了我的軟肋。

平生偏好那些年代久遠的東西。所以相比起深圳,更喜歡廣州。所以相比起GUCCI, CD更喜歡hermes。

第一次聞到一千零一夜的味道,是在長沙平和堂的專櫃。還是窮學生的我,和同學興沖沖的去櫃檯張望了半天。小姐也是好眼光,根本就不來搭理我們。於是自助的噴了一噴就落荒而逃。簡直像在做佟
深圳吹起凉风的时候,她开始想念北京了。

毕业的时候,爸爸说,去北京工作怎么样?被她坚决的否决。她不喜欢生活在那样粗糙的地方。相信还是南方的水土更适合自己。

粗糙。其实是他的结论。

那个寒假他们都在北京。他从上海来。她从广州来。他说,你看看,光看打扮,北京的姑娘就输给上海了。更别说满街的饭馆都叫“家常菜馆”,没有首都的个性。那时的他们,快乐单纯而且年轻,以为全世界都是他们的。

她从小就喜欢他。他是妈妈同事的小孩。从小就被妈妈拿来当作教育的榜样。妈妈说多了,她就烦了,冲妈妈嚷,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开始暗暗留心起这个妈妈口里的模范来。

那是初中的时候把?他就在隔壁班。可是不敢过去跟他说话。只能在做早操的时候,偷偷地看他一眼。听说他喜欢他的同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难过得一个晚上睡不着觉。可是第二天还是忍不住偷偷去看他。也开始暗暗留心那个留着长发的女生。

这么多年没有联系。到了大学,两个人竟然决定在同一个寒假去北京上新东方。他们在一起迎接新年的到来。然后。拥抱。亲吻。然后。分开。

她无法忍受他不在身边时对她不闻不问的态度。任性地跟他说,我不要你了。心里还是希望他能追上来的。但他就真的就让她走开,越走越远。

想念北京。大概其实是想念他把。他现在在北京。两个人偶尔联络。在电话里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她甚至不能确定是否真的曾和他手牵手走在天安门,走在动物园,走在鼓楼。

就这么巧。这天领导就让她准备准备,去北京开个会。听到这个消息,她喜得全身不能动弹。竟以为是从前烧香拜佛的菩萨显了灵。

她快乐的给他发短信,让他准备迎接自己。大铁鸟起飞的时候,她的心竟扑通得快跳出来。

他的工作很忙。于是她开完了会,在公司附近的商场里等他。无聊之际,请小姐洒些香水在手腕内侧。是蓝色的小熊宝宝。有木头的香味。她对这味道格外敏感。觉得闻起来,像一个笨拙的孩子。

他理所当然地牵起她的手。她呆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该拒绝,也就由他去了。

他带她去和同事聚餐。不明就里的同事开着他们的玩笑,说,小易是个好同志啊。她笑笑,低下头。他也不去解释。把她放在一边,开心的和同事们喝着酒。觉得无聊的时候,她就闻闻手腕上的香气。将错就错的把自己当成从前那个他宠爱的孩子。

等到男人们喝完酒,他已经快醉倒了。她把他送回家,然后像等待丈夫半夜回家的妻子一样,把他扶到洗手间去吐,给他冲浓茶。忙完这一切,她累得往沙发上一倒就睡着了。半夜觉得有人抱着她。听到他在耳边说。宝贝,你知道离开我的时候,我有多难受吗。她假装睡着。眼泪偷偷的,不争气的从眼角滑落。

两个人明明都还喜欢着。却都明白,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后来,她回到深圳。请同事帮她从香港带了一瓶蓝色的小熊宝宝。她喜欢那木头的味道。以为撞撞跌跌走路的小孩子就是这种味道。过去的她,现在的她,不都是一直在感情路上跌跌撞撞地走着吗。

想他的时候,就往空气中洒一些。把这香味当成了她和他故事的休止符。
我的妈妈,是一个很不会打扮的人。

不会打扮自己,也不会打扮女儿。

曾经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给我剃了个大光头。天呐,我可是女孩子啊。顶着个光头上学,别提多难过了。

所以,当她哪天突然给我在马尾巴上扎个蝴蝶结,我喜悦的心情就可想而知了。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天是更大的的打击。所有的人都问:你妈妈怎么给你在脑袋上系个死结带啊?

老天爷对妈妈倒也公平。她不擅长打扮,却有一副不用打扮就光彩照人的好容貌。可苦了孩儿我了。

要说的是妈妈的一支香水。那天一向节俭的她和爸爸从外面回来,竟然带回来一瓶香水和一个透明的指甲油。这些东西可都我是从来都没在自己家里见到过的。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大人们都是省了又省,妈妈连护肤品都舍不得买。突然看到妈妈也会买这样的奢侈品,第一个感觉竟然是惊奇。

香水和指甲油都是国产的,一个叫做“艾琳”的牌子。大概是妈妈的第一支香水和第一件彩妆。香水是桂花味道。没有前调、中调和后调。从喷出来的第一秒到香味消失,统共只有肆无忌惮的桂花味道。

那时我应该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姑娘。欢喜的把这两样东西拿在手上看。把香水瓶子打开闻一闻。但是不好意思跟妈妈说自己也想试试。在孩子的心里,这都是大人才能用的东西。心里想的,是我要快高长大,也拥有自己的香水和指甲油。

有时候爸爸妈妈都出去了,突然想起香水的我会扔下正在写的作业,到客厅的某角落翻出香水来闻一闻。然后很满足的回去接着写作业。大概我爱美的心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发芽的把:)

那瓶香水和指甲油,妈妈终究是没怎么用过。指甲油她老也记不起来用,最后干掉了。香水,她嫌味道太香,大概是搬家的时候不见了。

但我一直记得这个叫做艾琳的国产牌子,和那股霸气的桂花味道。


过年的时候就下决心要去香港腐败一趟,直到五一前才成行。我做事一向拖拉。总要拖到最后一刻实在拖不下去了才慌慌张张把事给办完。运气倒也好,每次都赶上趟儿了,从来没误过事:)

通行证是决定去的前一天下午才拿到手上。本来都已经绝望了,以为去不了了。哪晓得柳暗花明。赶快去银行换钱,再随便收拾了个书包。

第二天早上,不用闹钟就醒了。高兴的洗脸刷牙,早饭也没吃就往罗湖去了。

话说这次去香港,也没打算去什么景点。目的地只有一个,尖沙嘴。目的也只有一个,败家。清单早在2月底就已经列了出来,功课做足,在哪里花多少钱都已经算得好好的。唯一没有上网认真查的是hermes和guerlain的香水。因为打算只要是这两个牌子的q香,看到了就买。也就不用做功课了。

过关的时候有一个小插曲。为了能看得更清楚一点,我戴上了看电视才用的的100度的眼镜。海关同志请我摘下眼镜。大概是觉得我长得和护照照片不太一样,就问我生日是哪一天。我一激动,就去看手上的纸条。海关同志说,你自己的生日还要看纸条啊?黑黑。我不知道咋回答,只好挠头傻笑。他大概也看出我有多迷糊了,啪的盖了个章,就放我过去了:P

到尖沙嘴的时候才9点半。原计划是先吃个早餐,想着,10点钟该有街逛了把?哪晓得到铺头一看,大部分都写着:营业时间11:00am—10:00pm。于是也没心思吃饭了,开始踩点。踩着踩着就到了天星码头。然后就开始激动,我多牛啊,一个人也能找到这个地方来。其实这根本就是计划外的一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的一站。

在7-11买了面包,就往星光大道上走。4月份,星光大道的主题是纪念哥哥。靠海的那一边立了一排板子,一块板子介绍一部哥哥的代表作。坐在路边的椅子上,看着面前的维港,习习海风吹来,扬声器送来的音乐是《风继续吹》。心里美滋滋的,一下子忘了怀念哥哥应该是个悲伤的主题了。

开始逛拉~~~我这只瞎猫竟然又碰上了一次死耗子。误打误撞的找到了传说中的龙城大药房。那里头人还真不少。而且大部分和我一样,手握清单,眼睛左右张望,态度端正,生怕走了宝。最一致的地方,在于我们都讲普通话:)说香港的经济是大陆人撑起来的。这话真没错。每个铺头都听得到ba在用蹩脚普通话给客人们介绍。现在ol的代购也已经很有名了。在clarins帮同学买东西的时候,ba竟然问我是不是代购,多久去一次香港什么的,还很主动的帮我办积分卡。所有的香港人一定都知道大陆人买得。

逛了一圈下来,想买的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唯一有一点犹豫的是一支guerlain的q香,叫做VETIVER的。瓶子长得很硬朗,又从来没有在e天使上看到哪位mm提起过。到底买不买呢?转念一想,反正也不贵,来都来了,买把买把。

提着一堆东西在路边休息。我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和好奇,把q香们一个个拆开来闻。奥莉薇、贝儿泡泡味道甜美,欢沁、快乐是正统的女香,金叶味道成熟。哈哈,我都喜欢。拆到这个VETIVER,不小心鼻子离瓶口近了一点,哇—那味道薰得我差点没叫出来。这是什么香水啊,味道凉飕飕的,倒像是一瓶万花油。不过不怕。娇兰的香水,我向来是从不喜欢到慢慢喜欢的。我快乐地自说自话。

有路人走过,看着在路边演默剧的我。我的第一反应是,他一定在想,又是一个大陆妞。心里觉得挺好笑的。是呀,我是一个快乐的大陆妞。

后记:回家以后赶快上网查。原来VETIVER,翻译做伟之华的,是娇兰1959年出品的一支男香。难怪长得那么硬朗。前调是发甜的青草香。后调是檀香和柑橘。闻的时候离瓶口太近,这些味道我楞是没闻出来。
很遗憾我的初恋是一段不成功的网恋。

偷偷跑到南京去看他。

去夫子庙吃鸭血粉丝汤。在新百打街机。一口气爬上中山陵的392级石阶。静静地坐着看风景。

离开南京的时候,我痛哭失声。深深的看着他。想把他的样子刻进脑海。满心都是绝望。以为今生永远不会再见。

某次。他说到家里有一瓶别人从法国带来的香水。有青草的味道。

为了闻到这味道。我翘课再去了一次南京。却发现,人还是那个人。感情,却偷偷的变了样。

分手,不过是在所逆料。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悲伤过后。想尽一切办法保留他的痕迹。他送我的小东西。他的习惯。他的喜好。假装他还在我身边。

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我。

不经意间,听到江苏口音,不管是南京话也好,扬州话也好,心中还是会微微一颤。

在看别人的香水日记时,介绍到哪一支香水有青草的味道,总想要弄一支来闻闻。虽然心里明白,哪一支都不会让时光倒流,回到从前。

薄荷青草,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一支青草味道的香水。是带有脂粉味的青草香。在下过雨的午后。喷一些到我的白裙子上。一刹那的失神,让我回到18岁。回到初恋的时光。
在超级女声广州唱区的比赛中看到袁惟仁竟然在评委席上,兴奋得冲妈妈大喊大叫,问妈妈,明年如果还是他当评委的话,我在广州唱区报个名好不好?或者,等8月份去广州了,弄张比赛现场的票去看他?两个计划都被妈妈批得体无完肤。 但心中还是欣喜的。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他啊。

第一次听到《坦白》这首歌,是刚进大学的一个傍晚。正和宿舍的同学在校园里闲逛,遇上某个西餐厅来学校做宣传。那个留着长长头发的歌手,抱着吉他,在夕阳里唱,“我原来以为幸福的标准是一样”。

第二次听到。是從南京回家后。初戀男朋友。在电话里说,有没有听过袁惟仁的《坦白》这首歌?--不知道,你唱唱?--曾经我的身上都是你的香。一下子想起半年多前那个期待美好爱情的黄昏。歌还是那首歌,不同的是,现在的我已经拥有一份扎扎实实的爱情。距离遥远,但却是真实的存在。

第二天就去买了那盘磁带—那是2000年的同名专辑,第二首便是《坦白》。

再到后来,经历了失恋,新的恋爱的我,心境已是大大的不同。那盘因为他而买的专辑却是陪着我度过了大学时代,陪着我去深圳工作,陪着我去广州读书。今天回头看,竟然是陪了我一路。

我一直不是一个狂热的粉丝。喜欢的歌手不少。但是娱乐新闻不去追,八卦消息不去追。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爱听的歌。只是一张接一张的买CD。我想,这应该是对一个歌手最好的支持把?等到他销量过百万的时候,我就是小小的百万分之一。


拿到这支香水的时候,我正疯狂迷恋着郭晋安。

是因为彼时翡翠台在放《隔世追凶》。每每有陈慧珊出演的电视剧,我便会把自己当成剧中的她,然后爱上她在戏里爱的男人。百试不爽。

于是穿着打扮十分的morning sir。军绿色的棉布裤,铁灰色的外套。漂亮宝贝的帅哥发型师也非常配合的给我剪了个愤怒的发型。我就常常以这样的造型在校园里晃荡。

BOSS的这一款香水正好拿来做点缀。

是男香。喷一小点到外套上,香味混乱而温暖。让我在单调枯燥的考研日子里,有幸福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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