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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已解决]

版主有权删帖,但是在说明删帖原因,可以在短信息中说明

亦可在原帖回帖,例如:“该贴违反版规**,将在****分钟内删除”

请不要直接删除别人辛苦写的帖子,这个是对板油的最基本的尊重,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水水 于 2008-6-14 11:13 编辑 ]
删帖时,我已经注明了原因而且回答了你的问题,请你查看短消息之后再发言
当一切成为过去

就什么都是错的
版主删贴系统是强制必须发短消息给会员的
简单就好!
如果说尊重的话,那么,请先尊重大家维护版面秩序的辛苦
当一切成为过去

就什么都是错的
消息中没有任何说明

我现在将第一条消息复制发出
。。。。。被删了帖?可怜的孩子~
斑竹意思是我问完问题,你回答完,我的帖子就要被删除了?
http://bbs.szyin.com/thread-38365-1-1.html

这是我第一次发的,请问版主在哪里回答的?
版主有回答的...对此引起的不快,请LZ担待~
虽然,如今的紫菀没有往日那样喧哗,但它依然在漫漫网海中默默的绽放, 感谢有你,紫菀更精彩!~
前提是,你这个帖子刚刚发布过,属于重复发帖,删除有何不妥?

如果你一开始就在你原帖上继续回帖提问,而不是再重复发帖的话,还会被删除吗?

而LZ,一收到系统消息马上短消息质问,说我工作失误,不看帖删帖,不负责任之类的话,请问,你是否应该给我一个公道?
当一切成为过去

就什么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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