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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与国美电器签下多项关联交易

三联商社今天发布公告,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框架购货协议》、《框架供货协议》,以及与青岛分公司和青岛国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公司与国美在商品、门店等资源优化上铺平了道路,也为公司改善经营状况创造了条件。签订这几项关联交易协议是“国美系”董事2月2日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方式入驻三联商社后的首个董事会决议。

  三联商社与国美电器签订的《框架购货协议》、《框架供货协议》约定,双方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按对方要求供应相关产品,货款在采购方收到产品15个营业日以内结算完毕,购货或供货规模不超过10亿元,但双方皆有权以书面形式给予对方(不少于60日的)事先通知终止本协议。至于定价原则,购货或供货价格应为供应方就供应该等相关产品的净供价(净供价即供应方进价扣除合同内返利及折扣后的价格,该价格不高于供应方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的价格)。三联商社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框架协议只是满足三联商社与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临时调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公告。他介绍,现在三联商社资金状况并不算太好,在某些型号产品上存在缺货等问题,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国美电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分享对方相关产品的采购优势,降低相关产品的采购成本,提高双方相关产品的零售毛利率。

  第二个关联交易是三联商社青岛分公司向青岛国美转租原青岛门店使用的部分房屋,转租面积合计1.7万平方米,租赁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每年房屋租赁费及设备使用费共计800万元;房屋租赁费及设备使用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青岛分公司转租房屋以后,仍保留一楼2/3的楼面及地下一层全部楼面,继续经营。据介绍,三联商社在青岛仅拥有位于青岛台东的一家门店,门店面积较大,但经营状况不佳,去年亏损700多万元,因无力独自支撑每年高达900多万的租金,在国美入主三联商社之前,双方已曾就国美租赁三联商社部分面积进行接触,而这一想法在国美接手三联商社后成为现实。三联商社表示,三联门店无力独自支撑下去,通过向国美转租,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分摊公司的租赁成本,降低营业费用,加强公司与国美电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两个品牌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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