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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鼓励大学生创业,应重在“创”而不在“业”

当前鼓励大学生创业,应重在“创”而不在“业”


我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政策,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优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是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艺术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新京报1月4日)

对于大学生创业,我国政府部门一直将其作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一条重要途径——与发达国家大学毕业生高达20%的创业率相比,我国大学生不到1%的创业率,很是拿不出手。但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高校的“大力”推动下,大学生创业的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

出台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当是进一步鼓励大学生投身创业。而把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等排除在外,值得商榷。

政府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无疑具有引导作用,是希望大学生创业能选择上述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换句话说,如果大学生从事上述行业的创业,是得不到优惠的。或许在政府部门看来,这一政策,将把大学生创业与政府所支持的产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使大学生创业更具宏大意义。然而,这样的政策,忽视了政策的本意,应重在鼓励“创”,而不在于“业”。从大学生创业的现状出发,只要他们从事的是法律所允许的合法行业,就应该一视同仁的加以鼓励。

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引导中,一直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高谈创业的梦想,不切实际地要求大学生立大志、做大事,要做科技创新创业,而实际上,能用原创性科技发明进行科技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寥寥。更符合大学生创业的创业教育,是自强自立的教育,更符合大学生创业的选择是,立大志,做小事,包括从卖快餐盒饭、卖鸡蛋做起。这不是所谓的知识贬值,而是务实的创业态度、踏实的创业精神。由于创业教育的严重错位,导致大学生创业的选择面极窄,同时,很多学生缺乏基本的创业精神。在很多高校,每年选择创业的大学生只有千分之几。

除此之外,在大学生就业中,政府部门和高校的口号是“360行,行行出状元”,这旨在改变大学生就业行业选择过于集中的问题,也破除就业中的行业歧视。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提高国民受教育年限、接受大学教育的比例,改变社会各行业的人力资源结构,整体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也就是说,在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时,政府部门的着眼点,应该是引导大学毕业生进入各个行业,这与对某些国家所急需的行业采取优惠政策,是两码事。

如此看来,政府部门此次出台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很有可能起到反作用。一方面,大学生选择创业的面更窄,虽然不实行税收优惠,不是不允许创业,但是,这传递给大学生及其家长的信息,就不同,众所周知,现今大学毕业生家长对孩子投入创业的态度,很是保守。另一方面,实行税收优惠的创业行业,也会成为大学生就业选择的晴雨表,前几年,社会舆论就对大毕业生争相应聘搓澡工议论纷纷,现今,政府部门制订的税收政策不是某种程度的变相表态吗?这不利于大学生形成健康的劳动价值观和创业观。

其实,就是不限行业,都实行创业税收优惠,我国大学生毕业生创业的比例也不可能提升多少,出台这种政策,反映出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业的意义并非真正了解,对我国大学生创业的现状,也无真实的掌握。这其实是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错位的延续。可以预见,依照这样的创业教育思路和创业引导思路,我国大学生创业很难达到政府部门和学校期待的效果,甚至连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也会更困难
阿萨德vg
创业  大学生永远的话题
好男人有好报,坏男人有美女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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