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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载] 如果给婚姻加个期限。。。

还记得《重庆森林》。金城武买了一堆凤梨罐头,而且都是在他分手这一天过期的凤梨罐头。他一个人玩命吃着,企图以此来平静自己。如果吃罐头会醉,我想他应该酩酊大醉了吧。这样到第二天,他可以把往事的痕迹抹掉,因为,那些往事已经在昨天过期。

有什么不会过期。任何东西都难常保新鲜,包括婚姻。而所谓“海枯石烂”,只是坠入爱河初级阶段的自我安慰。如果不相信爱情会凋零,那就把它当作塑胶玫瑰,的确可以常开不败,但是人们却疏忽了不争的事实:名存实亡。

很早就听说过给婚姻加一个保质期的说法,或许在以后,这说法将不仅仅是调侃。一对新人在登记结婚时,依照自身的状况、心态为婚姻预设一个保质期——3年,或10年、20年。在这段时光里,全心全意地爱对方,保质期限一到,相互检视,客观评价一直以来的婚姻质量,不好则到此为止,好则续约。这不是对神圣感情的亵渎,这是真正的对自己负责,也为对方负责。即使再相爱的人,也该为自己和对方留出一个弹性余地,况且每个人在不同年龄段的需求是不一样的,男人和女人,应该有二度、三度乃至更多重新选择的机会。

郑渊洁最近发表“奇论”:为什么几乎所有证件都有有效期,惟独结婚证没有?他提出“给结婚证增加有效期”,引起非议。其实,这个设想也不是他第一个提出来了。当自我意识不断强化,夫妻间的摩擦愈来愈频繁。困在围城里的男女,总是面临两难选择:当爱情消失,摩擦产生,是冲出去争取自由,还是留守,艰难地熬过漫长的岁月?为什么不在婚前选择一个“保质期”?我们可以视自己对感情的信心,作出相应的选择,当期限已到,无意牵手,婚姻自动消亡;如果依然相爱,可以让婚姻延续。

一位男同胞不无忧虑地对此设想评论道:给婚姻也定个“有效期”,只能省却离婚的麻烦,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离婚率大幅上升,更不要奢谈杜绝了。相反的后果是:因为设定了“有效期”,婚姻期限到了便“自动报废”,离婚的理由如此简单,手续如此简便,或许会加快夫妻双方分手的速度,到那时,离婚率恐怕比现在还要高得多,还谈何“降低离婚率”呢?

这位“现实主义”的男同胞,大概还没体会过婚姻究竟是什么。不是“城”中人,哪知“城”中事?很多缺乏活力的婚姻,在经历了岁月的考验和意志的消磨后,最后究竟还剩下了什么?对人身心的伤害又何止一朝一夕?这位老哥,大概是传统伦理的英勇捍卫者。

反而是女人看起这个问题来,更豁达一些。也许是女人对自身生活要求更高,而不像男人那样,考虑更多的是来自社会和舆论压力。一位写字的女友说,在一起时,保存那份美好,就如品尝过一份美味,齿颊留香。但谁都知道,没有不变味的食物,没有不变味的感情。与其最后拿亲情来安慰和欺骗自己,还不如早早有个打算,给自己的婚姻加个期限。可以过下去,就续签,实在不可以,也不必为离婚弄得头破血流。自然而然就到期了,不继续就是。大家走得舒服一点,也许以后还是朋友。

当有情人终成鸡肋,如同年久失修的老机器,何不就让它“自动报废”。非要痛苦地等到一切无法挽回,所有甜美的回忆面目全非吗?对于当事人谁都明白,分开才是一种解脱。再者,没有了永久性强制的婚姻关系,还可以减少婚外和一夜情这些不健康情感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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